【48812】以商养厕!梅州市招募公厕协作商详细项目在这里

时间: 2024-05-20 08:51:01 |   作者: 零件盒系列

  记者从梅州市环卫局得悉,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20〕104号)会议精神及梅州市“厕所革新”三年计划,探究完结“以商养厕”新形式,逐渐提高城市公厕的建、改、管、养水平,该局拟将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等2座公厕向社会招募协作商担任公厕的提高改造、办理、保护和运营。

  项目包含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等2座公厕,施行市场化保管,由协作商全面担任公厕的提高改造、办理、保护和运营。

  1、协作商一定要依照市环卫局关于智能公厕的建造规范,安排施工队对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进行提高改造,建造资金由协作商担任,市环卫局对工程建造进行技术指导(项目效果图见下图)。

  2、完结公厕提高改造后,由协作商担任公厕的办理、保护和运营,协作商一定要确保2座公厕的正常运用、办理、保护,并到达市环卫局关于公厕管养的有关要求和规范。

  3、协作商在法令答应的状况下使用空间展开广告投进、店肆运营等活动,享有公厕的运营收益权。

  4、选用“一厕一策”的形式进行,在政府答应下,最长协作时限不超越20年。

  1、需提交企业相关经营、资质证明和法人证明材料(材料供给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

  2、提交协作安排材料,包含日常办理人员数量、开放时刻、作业保洁规范是否呼应市环境卫生办理局要求。

  3、提交经济测算书,包含公厕提高改造建造费用、日常办理等支出费用,如需市环卫局补助的费用应清晰额度、理由等,且需通过市环卫局同意。

  4、确认协作商的方法:依据呼应程度及经济测算以最有利于市环卫局为依据,下一步将依据报名实在的状况选用第三方揭露施行。

  报名及提交材料时刻自公告宣布之日起15天内,即2021年4月30日截止。

  1、公厕的提高改造及日常办理、保护等费用需协作商自行解决,公厕的日常办理、保护应契合市环卫局及相关单位的办理要求及日常查看。若达不到市环卫局对公厕提高改造建造及相关管养要求应承受处分,严峻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市环卫局能够单独解除合同,且公厕及隶属店肆等由市环卫局无条件回收,不予以任何补偿(详细条款见市环卫局与协作商的签定的合同)。

  3、协作商与市环卫局签定合同时,需提交履约确保金5万元给市环卫局,合同期满后且公厕(包含公厕内的设备设备等)无损坏的状况下不计息退还给协作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