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去盗窃天元法院判了!
时间: 2024-07-09 02:48:04 | 作者: 折叠箱
12月25日,天元区法院对该起男扮女装车内盗窃案进行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
2023年9月22日-23日晚,被告人李某某驾驶商务车从宁乡行驶至株洲、醴陵等地实施盗窃。李某某先将商务车停放在作案小区附近,在商务车上将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及折叠箱搬下车,并换上女性衣物、戴着假发伪装成女性,后驾驶摩托车前往小区的停车场寻找盗窃目标车辆,通过破窗、技术开锁等方式多次盗窃车内财物,盗窃财物价值共计 11390 元。
2023年10月7日,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赔114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且其已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获取钱财要通过诚实的劳动和合法的途径,采取非法手段终究是自食苦果。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防犯“拉车门”盗窃,做到以下三点:
1、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盗贼;
3、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关窗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手段作案,也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车窗未关闭的情况。一旦发现车辆玻璃被砸、物品被盗,要立即报警,并积极提供证据,配合警方破案。